什麼是在留卡
對於中長期滯留(3個月~5年)的外國人,將發放「在留卡(RESIDENCE CARD)」。以給予登陸許可、在留資格變更許可及在留期間更新許可等相關在留資格。在留卡必須隨時攜帶。
在留卡可以做什麼
在留卡具有“許可證”性質,進行登陸許可以外的在留資格申請時所交付的在留卡可代替以往護照上加蓋的各種許可證明印章。
在留卡上記載有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國籍、地區、居住地、在留資格、在留期限、可否就業等法務大臣所掌握的重要事項。可作為本人的證明。
在留卡上有「有效期限」
永住者
16歲以上者 | 交付日起7年 |
未滿16歲者 | 16歲生日為止 |
永住者以外
16歲以上者 | 居留期限屆滿日 |
未滿16歲者 | 截至居留期限屆滿日與16歲生日二者之較早日期 |
在留卡的發放
從新千歲機場、成田機場、羽田機場、中部機場、關西機場、廣島機場、福岡機場入境時:
在日本機場入境檢查的時候,護照上會貼上「上陸許可」的證明貼紙,並拿到在留卡,
確定留日期間的居住地後,要在14天以內帶著在留卡前往居住地的市區町村役所辦理相關手續。
由上列機場以外之處入國時:
在日本機場入境檢查的時候,護照上會貼上「上陸許可」的證明貼紙,
並且印上「在留卡日後交付」的字樣,確定留日期間的居住地後,
要在14天以內帶著印有字樣的護照前往居住地的市區町村役所辦理住民登記手續,
完成後在留卡就會寄到居住地址。
什麼是My Number
My Number如同台灣的身分證字號,為個人專屬編號。
在日本滯留超過90天以上,擁有在留卡的外國人,皆須辦理My Number。
如果在居住地區的市政局窗口辦理了居民登記手續,就會收到通知My Number的通知卡。
My Number是每人一個編號,在市政局等辦理手續時需要使用。
My Number為12碼,與在留卡的12位編號不同。
上圖的通知卡上並無有效期限,也無法作為身分證使用。
My Number可以做什麼?
在下列情況下可能會被要求提交My Number,
因此請妥善保管寫有My Number的「通知卡」或「個人編號卡」。
在市政局辦理手續時
課外兼職時(工作時)
在銀行領取海外資金時
My Number的「有效期限」
外國人的有效期限跟在留卡一樣,更新簽證與在留卡時別忘記一起更新個人編號通知卡。
否則過期重辦是需要另外付手續費。
My Number的申請
收到通知卡後,請申辦個人編號卡。
申辦方式有4種。
1. 郵寄申辦
2. 電腦申辦
3. 手機申辦
4. 證件快照亭申辦
有些證件快照亭可以申請個人編號卡。投入金額並掃描申辦書的QR CODE,填入資料、拍好證件照送出便完成。